工作职责:
一、项目承揽与开发:
1、负责资产证券化业务(包括ABS/ABN、私募/公募REITs等)的客户开发、关系维护及项目机会挖掘;
2、进行项目前期接洽,分析客户需求,设计初步融资方案;
3、独立或协助团队负责人完成项目建议书、投标文件的撰写与演示。
二、项目承做与执行:
1、主导或作为核心成员全程参与资产证券化项目(包括ABS/ABN、私募/公募REITs等)的执行,包括但不限于:资产池筛选与尽调、交易结构设计、现金流模型搭建与测试;
2、协调律师事务所、会计师事务所、评级机构、托管银行等各中介机构,确保项目高效推进;
3、负责或深度参与项目全套申报文件的撰写、审核与定稿,包括但不限于计划说明书、交易文件、法律意见书等;
4、跟踪项目审核反馈,组织并落实反馈意见的回复与文件修改;
5、关注项目发行环节,协助完成定价、销售支持及后续备案/登记工作。
三、综合支持与创新
1、跟踪市场动态、监管政策及创新产品,为业务发展和产品创新提供建议;
2、参与部门知识管理、案例总结及标准化建设;
3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经验要求: 拥有5年左右的资产证券化或相关结构化融资领域工作经验;
2、项目经验: 具备完整的资产证券化项目承做+承揽实操经验。至少深度参与过ABS、ABN或私募/公募REITs 中一类产品的发行全过程,并理解其核心要点;具有银行间市场项目发行经验优先;
3、技能要求: 熟悉资产证券化业务全流程,具备出色的财务分析、交易结构设计能力和扎实的文字功底。能独立完成核心申报文件的撰写;
4、学历要求: 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金融、经济、法律、会计等相关专业,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学历;
5、素质要求:具备出色的沟通协调能力、团队合作精神和抗压能力;逻辑清晰,注重细节,责任心强,具备优秀的解决问题能力;对金融市场有热情,学习能力强,能适应快节奏的工作环境;
6、资质背景:拥有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注册会计师(CPA)资格优先;
7、资源能力:具备一定的优质资产方(如央企国企、大型民企、地方政府平台等)或投资机构资源、具有独立承揽项目的潜力者优先;