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:
1、开展投资银行、资产管理及财务顾问业务的承揽及机构财富业务的承揽与承做工作,推动机构客户综合化金融服务工作;
2、协助完成相关项目的尽职调查、项目分析、存续期管理及持续督导等工作;
3、完成总公司、分公司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;
2、符合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、自律规则及业务规范等关于证券从业人员的相关要求;
3、熟悉机构业务,具有较好的社会资源、客户资源和渠道资源,具有对项目进行初步筛选、分析及跟踪能力;
4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、学习能力,具有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,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;
5、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、自律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