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:
1、开展公共客户服务工作,包括推广公司服务产品、推广投顾签约服务、开展投资者管理、投资者教育及投资者活动等;
2、开展营销拓展工作,包括新客户开发、金融产品销售、创新业务推广等工作;
3、开展渠道建设工作,包括渠道引入、渠道客户开发、渠道客户维护等;
4、总公司、分公司、营业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、本科及以上学历,经济、金融、财务、管理、法学、数学、统计等相关专业。如在证券、银行、保险、公募基金工作满3年以上,或通过CPA、FRM、CFA、保荐代表人等资格考试的,可放宽专业要求;
2、具备丰富的经济、金融理论知识,熟悉证券市场交易品种及交易规则,已通过证券从业资格考试;
3、具备较强的客户沟通能力与营销服务能力;
4、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、学习能力,具有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,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