工作职责:
1.开展公共客户服务工作,包括推广公司服务产品、推广投顾签约服务、开展投资者管理、投资者教育及投资者活动等;
2.开展营销拓展工作,包括新客户开发、金融产品销售、创新业务推广等工作;
3.开展渠道建设工作,包括渠道引入、渠道客户开发、渠道客户维护等;
4.完成总公司、分公司、营业部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.原则上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;年龄不超过35岁;
2.通过证券从业水平测试;基金从业考试通过优先;
3.熟悉财富管理业务,具备较高的高净值客户营销及服务能力;
4.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、学习能力,具有认真勤勉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,能够承受较强的工作压力;
5.符合法律法规、监管规定、自律规则及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其他条件。